《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實施鄭州食品包裝QS標志將取消
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作為新《食品安全法》的配套規章,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制定的《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也同步實施。那么《辦法》實施后,對食品生產企業、消費者來說有哪些改變?
新《辦法》最主要的變化概括起來主要是“五取消”“四調整”“四加強”.“五取消”指,一是取消部分前置審批材料核查;二是取消許可檢驗機構指定;三是取消食品生產許可審查收費;四是取消委托加工備案;五是取消企業年檢和年度報告制度。
“四調整”指,一是調整食品生產許可主體,實行一企一證;二是調整許可證書有效期限,將食品生產許可證書由原來3年的有效期限延長至5年;三是調整現場核查內容;四是調整審批權限,除嬰幼兒配方乳粉、特殊醫學用途食品、保健食品等重點食品原則上由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生產許可審查外,其余食品的生產許可審批權限可以下放到市、縣級食品生產監管部門?!八募訌姟敝?,一是加強許可檔案管理;二是加強證后監督檢查;三是加強審查員隊伍管理;四是加強信息化建設。
《辦法》實施后,食品“QS”標志將取消。按照新規,新獲證及換證食品生產者,應當在鄭州食品包裝或者標簽上標注新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不再標注“QS”標志。食品生產者存有的帶有“QS”標志的包裝和標簽,可以繼續使用至完為止。2018年10月1日起,食品生產者生產的食品不得再使用原包裝、標簽和“QS”標志。
鄭州食品包裝標注“QS”標志的法律依據是《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隨著食品監督管理機構的調整和新《食品安全法》的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已不再作為食品生產許可的依據?!叭∠称贰甉S’標志一是嚴格執行法律法規的要求,因為新的《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食品包裝上應當標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沒有要求標注食品生產許可證標志;二是新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完全可以達到識別、查詢的目的。取消“QS”標志有利于增強食品生產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意識。
食藥監總局提醒消費者在選購食品時要注意,10月1日以后,帶有“QS”標志的食品不會從市場上立刻消失,而是會隨著時間的推移慢慢退出市場,這期間市場上帶有“QS”標志老包裝的食品和標有新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的食品會同時存在。